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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诗经·击鼓》

来源: 点击数: 录入时间:07-08-01 15:42:54
 编者按:
 
  我们进入《诗经》邶、鄘、卫章节。经前人考定,邶、鄘、卫都是卫国的诗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记载了吴公子季礼听了鲁国的乐队歌唱了“邶、鄘、卫”后,评论时便将此三诗统称之为“卫风”。可见他是把“邶、鄘、卫”作为一个整体,以区别于其他国风的。

  邶、鄘、卫都是古国名。据说周武王灭殷以后,便将纣的京都沫(今河南淇县西北)封给纣的儿子武庚禄父。并将其地分而为三:北为邶(今河南汤阴县东南),南为鄘(今河南汲县西北),东为卫(今河南汲县附近)。武王派他的三个弟弟管叔、蔡叔、霍叔分别守卫三个地方,以监督武庚,号为“三监”。武王死后,儿子成王年幼,由周公旦执政。管叔等散布流言说“周公将不利于成王”,并唆使武庚叛乱。于是周公派兵镇压,杀死武庚与管、蔡、霍等。接着又合并三地为卫,连同原殷民一起封给康叔,建都殷墟(今河南淇县),号卫君。

  卫国自康叔历十三世至献公,自后便国力日衰,内乱不息;到懿公时,更加腐败不堪。公元前660年为狄人所灭。后来在齐桓公的帮助下,卫残部南渡黄河,文公在楚丘(今河南滑县东)重建卫国。《载驰》、《定之方中》二诗就是反映这一历史事件的。

  邶、鄘、卫很难确定具体时代。大致说来西周末东周初的诗居多数。

  《击鼓》篇反映的是一个远征异国,长期不得归家的士兵的控诉,反映了统治阶级无休止的战争,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。首章写自己不幸被迫远征南方;次章写有家不能归的痛苦心情;第三章写军心涣散,没有斗志;第四章叙述自己与妻子离别时的情景;末章痛恨统治者强迫自己长期服役。

  春秋时代,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非常频繁。根据史书记载,卫国对外战争也很多。这首诗反映的“平陈与宋”的战争,旧说是指鲁隐公四年(前719)卫联合宋、陈、蔡罚郑的事,但与诗中所写的情况不符合,所以不可信。《击鼓》所反映的到底是哪次战争,很难确指,不会硬性附会史实。

击鼓

  击鼓其镗(击鼓声),踊跃用兵(兵器)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
  从(跟随)孙子仲(卫国的将领)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。忧心有忡。
  爰居爰处,爰丧其马。于以求之,于林之下。
  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  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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