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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争鸣)作家可以没本事,但别没出息
来源:光明网-光明观察 点击数:
录入时间:08-04-04 14:39:20
看到消息说,一些作家协会成员要求国家把纯文学“养”起来,理由是:纯文学可以增加读者新的感受,提升我们民族的素养;“养”那些纯文学,让它发展起来,指导民族情感的方向;坚守着精神高度的作家滋养读者心灵,他们在以自己的作品为社会作贡献。他们还说:“对大众文学和纯文学应区别对待,西方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,例如法国对高雅文化的扶持政策就很好”云云。
问题:什么是“纯文学”?什么是“杂文学”?有什么文学方面、社会经济方面和法律方面都可以做出具体确切定义的标准吗?如果没有,那么,要国家出钱养的就没有社会基础和法律依据,就不能那么做。
在中文文学世界,首先提出“纯文学”的是位台湾作家,可她也是靠书商出版发行她的书和靠市场卖书吃饭,她写的东西内容也是社会万象,并非如她所说的不涉及政治和商业,就是说,她的“纯文学”作品和生计跟别的作家作品没什么两样,所谓“纯文学”的提议者自己都做不到“纯文学”。做不到的事,却要国家出钱养起来,那算什么政策法规?
在西方文学世界,所谓“纯文学”往往说的是死去但在文学史上有公认地位的著名作家的作品,譬如《大卫·考波费尔德》和《红与黑》之类。然而,并没有由国家做财政拨款“养”的事情——死去的人,怎么个养法?那类作品有版权和商业运作,这家公司赚不了钱、那家公司有机会,用不着谁来养;而国家的贡献是用法律、行政和博物馆等手段保护原作手稿和保存首版之类的历史文献工作。
所谓“法国对高雅文化的扶持政策”云云,有什么事实根据?据笔者了解,法国政府对文化的扶持政策,跟其它西方国家是大同小异,他们的政策法律中就没有“高雅文化”定义、而是对所有文化一视同仁,否则,当局就会因为实行文化歧视政策而下台。政府对文化文学事业的财政拨款,都是用于跟文化文学直接有关的公共设施建设、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的发展,还有公益教育事业方面,而不是拨款给某个公民把他(她)给“养”起来。政府的钱来自全体公民,当然就要为全体公民的利益花钱,而不能为少数公民私人利益花费。
再说了,您作家生产的作品对社会是贡献,那科技工程人员的研究设计就不是为社会贡献吗?教师培养教育后代就不是对社会贡献吗?工人生产的产品和农民生产的粮食就不是对社会的贡献吗?国家凭什么要“养”作家,而不养科技人员、工人、农民和教师等等公民呢?说老实话,一个国家社会,没作家照样活,而没工人农民科技人员就会灭亡。若国家把对社会贡献的人都“养”起来,谁来生产供钱给国家做“养”的事情呢?
从作人品质讲,别的公民没收入,找工作干什么都行,也没什么丢脸和人格降低的事情。而您搞文学的人,没收入了、就不能去打工做做别的养活自己吗?您放下笔杆子而干些别的,有什么丢人丢脸的呢?请别说您干别的就没时间写作了!别的公民也有为糊口而没时间干自己志向兴趣的事的问题,凭什么您的文学兴趣就高人一等而要国家养起来?看看古今中外文学历史,哪个货真价实的文学艺术作品是国家“养”出来的?一个没有。退到最后一步,在同样社会条件下,您搞文学的连自己都不能养活,还有什么资格“指导民族情感”和“滋养读者心灵”?先把自己管好、再管别人的事,这是起码的作人情感和作人情操,别的都是空话废话。
直言不讳地说,所谓要国家“养”个“纯文学”的说法,不过是中国作家自己没竞争力、却又想过不愁衣食住行甚至过富翁的日子,就编造个“纯文学”多伟大的故事、自封为“纯文学”作家,然后,就要国家承认自己是驾临于其他公民之上的特权公民了。可是,现代中国的发展趋势是平民社会,现代中国文学的发展趋势也是平民文学。搞文学没什么特殊的。“惟有读书高”和“书中自有黄金屋”文人时代早已经成为历史。一大活人需要被人被国家“养”着过日子,那是十分没出息的表现。在平民社会和面对平民文学,一个人当作家可以没竞争力和没作品,但作人却不能没出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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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admin 文章作者:直言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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